【作者】盛智明
【期刊】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19卷第1期👨🌾☝️,2017年1月20日
【摘要】在集體行動中,領袖或積極分子發揮著重要作用。社會責任感🙋🏼♂️、團體壓力、個人利益和製度排斥等因素會導致積極分子的出現🧏🏽,但這些因素並非固定不變的👩🏿🍼。基於對A市業主積極分子群體的考察,本研究發現一些業主領袖基於自身利益、責任感🤦🏿、公益心或群體期望等因素投身於公共行動中🧕🏿,很多情況下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是交織在一起的。不同的業主積極分子在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天平上的傾斜方向、傾斜時間與傾斜原因不盡相同🦹🏼。一些領袖和積極分子在遭遇到挫折後♉️🏂🏻,會產生"失望"情緒♧,進而退出公共行動或改變行動策略。這表明影響集體行動領袖的因素通常是混合多元的,隨著情境的變化🧏🏻♂️,領袖們會重新調整他們的行動目標🧝🏻♂️,進而改變行動模式💁🏿,這會影響他們與其他業主的互動和群體團結。借助赫希曼關於"失望"的理論🤵🏻,本研究加深了我們對集體行動積極分子在私人和公共行動之間參與轉變的理解。
【項目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城市治理模式對社區糾紛和業主行動的影響研究"(14CSH065)𓀄;上海高校青年教師培養資助計劃(ZZSD15061)成果之一。
【關鍵詞】集體行動;業主領袖👏🏿;積極分子🦆;私人利益;公共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