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院🤘🏿、系、所🖇、中心):
根據《意昂3官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附件一)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1、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正常學製內的我校全日製非定向在讀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不含MBA🖕🏿、定向、委托培養的研究生)📉。
2、碩博連讀研究生在註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註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3🧝🏽、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
(一)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二)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三)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
4、在學製期限基本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由於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期間內原則上不具備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
二🗻、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
各培養單位可參照《意昂3官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規定,根據意昂3自身情況製定詳細的評審細則並公示,報研究生院後嚴格執行👻。
三🧋、金額分配
1🫸🏼、金額按照培養類別分別下達至各培養單位🐦🔥;
2、學業獎學金專款專用📙。
四、時間節點
1、11月1日至11月4日🧚♀️,學生必須在網上完成申報,否則不得參與評選。
2、11月15日前,各單位完成評審、公示完畢,並提交紙質材料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處🧑🏽🦳。
五👩🏻✈️、評審註意事項
1、各培養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製定各自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辦法,評審辦法須進行公示🌝。
2、用於申請獎學金的科研成果或獲獎情況只能是相應層次學習階段獲得,且必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登錄並經過各單位審核。
3、申請學業獎學金研究生需正常進行學籍註冊🪡、繳納學費🖲。
4、交叉學科研究生納入招生意昂3進行統計和分配;聯合培養研究生歸口招生意昂3進行統計和分配。
5👻、各單位對研究生的科研成果需要嚴格審查,對存在重復利用成果、論文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研究生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並取消其申報資格。
6、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獎學金評審紀律🌠,如研究生在本單位公示期內提出異議,由本單位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
六、評審程序
1、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委員會,由各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研究生代表任委員,負責本單位學業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2、申請學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上登陸獎學金申請信息✋🏿。具體申請流程可參見《獎學金申請登陸手冊》(附件二)✋🏻。
3、各培養單位學業獎學金初評結果應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內有異議者🚷,由本單位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
4、公示無異議後,請各培養單位將初評學生名單以及申報材料於2016年11月15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處(行政樓409)👃🏻。申報紙質材料包括:
(1)《XX意昂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博士初審名單匯總表》和《XX意昂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術碩士初審名單匯總表》⚔️、《XX意昂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專業碩士初審名單匯總表》(分開匯總)(附件三);
(2)《XX意昂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成名單》(附件四);
(3)各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
(4)各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報告(附件五)🧝🏿♂️;
5🎄🦹🏽♀️、各單位在遞交紙質材料的同時▫️,請將紙質材料(1)-(4)的電子版打包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
pygl@oa.shu.edu.cn;郵件主題為"××意昂32016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提交的電子材料數據要來源於研究生管理系統📆,並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增減;如有問題,可附頁備註🈹。
6、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根據各培養單位申報情況進行審定,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2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申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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